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国务院关于《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。同意成立北京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人才发展中心,成立后请按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北京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章程》等有关法规开展工作,有效期叁年。
特此批复!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国务院关于《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》的文件精神。同意成立北京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人才发展中心,成立后请按照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北京国华人才测评工程技术研究院章程》等有关法规开展工作,有效期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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